宜昌400電話怎么辦理(宜昌求助熱線電話)
宜昌400電話怎么辦理
近日
湖北多地陸續(xù)公布
2021年秋季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
小編整理了
武漢、宜昌、黃石、仙桃等地的
收費項目標準公告
本學期孩子的學費標準如何?
趕快來了解一下吧!
武漢
武漢市教育局網站截圖
幼教、幼兒園
說明:
1、寄宿制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住宿的幼兒收取住宿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費。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就餐的幼兒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結算,多退少補,并按月向幼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2、代收費:體檢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乘車費、外出活動費。
小學、初中
說明:
1、服務性收費:伙食費。2、代收費:教科書費、教輔材料費、中考考試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3、對所有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免收雜費、課本費,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同時對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免收住宿費。4、教輔材料費實行“一科一輔”制度,即中小學校任一學習階段一個學科只向學生推薦一套教輔材料。教輔材料按照“全省統(tǒng)一目錄、市州推薦版本、市縣監(jiān)督管理、學生自愿選購”的原則進行管理。凡進入校園的教輔材料必須經過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評議,學校只能從湖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內代購,不得強制學生購買,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在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之外向學生強制推薦訂購圖書、報刊、雜志等學習資料。寒暑假作業(yè)本和課堂作業(yè)本并入教輔材料費,不再單獨作為代收費項目。取消空白抄本費,學生家長可根據需要自行購買。
普通高中
說明:
1、服務性收費:伙食費。2、代收費:教科書費、教輔材料費(“一科一輔”和同步練習冊)、高考考試費、高考體檢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軍訓服裝費。3、教科書費(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執(zhí)行省發(fā)改委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出版局核定的教科書價格。
中等職業(yè)學校
注:
1、住宿條件如達到相應生均使用面積(不含公共面積)和房間設備設施要求的,學??勺孕蟹謾n收費;沒有達到相應條件的,繼續(xù)按照每生每學年400元標準收費。2、生均使用面積以房間內面積計算,相應標準含用水3噸/月·生、用電8度/月·生。3、增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在此標準基礎上,可加收住宿費,每生每學年增加的住宿費標準為:4人間120元;5-6人間80元;7-8人間60元。對增裝空調的學生宿舍的使用面積不超過27㎡(含)的,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 空調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說明:
1、對所有在武漢市公辦中職學校就讀的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免除學費。2、服務性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設立的范圍,必須是為方便在校學生基本學習和生活,提供由學生自愿選擇的正常教學活動以外的服務,不得將國家和省明令禁止收取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項目。嚴禁收取實習費、實訓費、耗材費等;嚴禁委托或聯合有關社會(培訓)機構向在校學生收取實習費、實訓費、技能培訓費、校企合作費等名目的費用。嚴禁收取軍訓費。3、代收費:教材費、軍訓服裝費、學生居民醫(yī)療保險費、新生入學體檢費、非計劃免疫預防接種費、新(補)辦第二代身份證等代收費項目。4、教科書費(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執(zhí)行省發(fā)改委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出版局核定的教科書價格。
民辦學校
根據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改進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14〕95號)有關規(guī)定,從2014年秋季開學起,改進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民辦學校的學費管理由政府指導價管理方式全部改為由民辦學校確定學費標準,即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制定或調整學費標準(包括住宿費標準,下同),由原來按學校類別和隸屬關系報教育收費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改變?yōu)橛擅褶k學歷教育學校自主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包括民辦助學機構、民辦非企業(yè)培訓機構等)繼續(xù)由民辦學校自主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學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原則上應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給予免除學雜費補助,用于沖減就讀學生學雜費;同時,統(tǒng)一為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發(fā)放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對民辦中職學校符合本市免學費政策的學生,按照本區(qū)域同類型、同專業(yè)公辦中職學校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高出免學費標準2000元的部分,學??梢园凑諊艺呃^續(xù)收取。
根據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要保持基本穩(wěn)定,按學年制定和調整,并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保教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幼兒入園后要求轉園或退園的,幼兒因病等原因申請休學的,因園方原因造成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后退還預收費用。
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醒目場所通過各種形式及時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jiān)督,增加收費的透明度。收費標準變動時,學校要及時變更公示內容。
宜昌
2021年秋季學期宜昌市城區(qū)公辦學校收費標準清單 2021年秋季學期宜昌市城區(qū)公辦學校收費標準清單教育層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備 注幼兒園保教費1)省級示范450元/生·月; 2)市級示范400元/生·月; 3)其它300元/生·月。鄂價費〔2017〕74號 宜價費〔2016〕90號執(zhí)行范圍僅限于宜昌城區(qū)。服務性收費即伙食費一項,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鄂價費〔2017〕74號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且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代收費包括體檢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乘車費、外出活動費,據實收取。小學、初中學費免學雜費住宿費1)一類(4人間,生均面積5平方米以上):520元/生·學期; 2)二類(6-8人間,生均面積3平方米以上):400元/生·學期; 3)三類(人數不限,生均面積3平方米以上):280元/生·學期。宜價費〔2015〕81號此標準已包含水電費及管理費用,不得再收取其他相關費用。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以批復文件為準。執(zhí)行范圍僅限于宜昌城區(qū)。服務性收費即伙食費一項,根據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鄂價費〔2017〕5號代收費1)教科書費:免費; 2)教輔材料費:實行“一科一輔”制度,按照“全省統(tǒng)一目錄、市州推薦版本、市縣監(jiān)督管理、學生自愿選購”的原則進行管理; 3)中考考試費:90元/生; 4)基本醫(yī)療保險費:按照我市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鄂價費〔2017〕5號 鄂價費〔2013〕215號初中中考考試費僅限于向參加中考的學生收取,含所有考試費。普通高中學費1)省級示范(重點)高中和市級示范(重點)高中:900元/生·學期; 2)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學期。鄂價費〔2015〕170號住宿費1)一類(4人間,生均面積5平方米以上):520元/生·學期; 2)二類(6-8人間,生均面積3平方米以上):400元/生·學期; 3)三類(人數不限,生均面積3平方米以上):280元/生·學期。宜價費〔2015〕81號此標準已包含水電費及管理費用,不得再收取其他相關費用。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以批復文件為準。執(zhí)行范圍僅限于宜昌城區(qū)。服務性收費即伙食費一項,根據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鄂價費〔2017〕5號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復印、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wèi)等作為服務性和代收費項目并收費。代收費1)教科書費:執(zhí)行省發(fā)改委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出版局核定的教科書價格; 2)教輔材料費:實行“一科一輔”制度,按照“全省統(tǒng)一目錄、市州推薦版本、市縣監(jiān)督管理、學生自愿選購”的原則進行管理; 3)高考考試費:必考、選考科目35元/生·科,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費25元/生·科;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統(tǒng)考或聯考35元/生·科、專業(yè)考試60元/生·科; 4)高考體檢費:按照不突破我市醫(yī)療服務價格標準執(zhí)行。 5)基本醫(yī)療保險費:按照我市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 6)軍訓服裝費:普通高中在軍訓期間可向學生代收軍訓服裝費。鄂價費〔2017〕5號 鄂價費規(guī)〔2013〕215號 鄂發(fā)改價調〔2019〕218號中等職業(yè)學校學費1)一般專業(yè):2400元/生·學年; 2)重點專業(yè):3120元/生·學年; 3)藝術類表演、美術、音樂專業(yè):5000元/生·學年; 4)藝術類其它專業(yè):4000元/生·學年。鄂價費〔2017〕1號 鄂價法規(guī)〔2018〕46號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資助政策住宿費1)生均使用面積5.1平方米以上,4人間:1200元/生·學年; 2)生均使用面積4.1-5平方米:1000元/生·學年; 3)生均使用面積3.1-4平方米:800元/生·學年; 4)生均使用面積3平方米以下:500元/生·學年; 5)其他未達到相應條件的:400元/生·學年; 6)對增裝空調的學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費標準為:4人間120元/生·學年、5-6人間80元/生·學年、7-8人間60元/生·學年。宜發(fā)改費〔2018〕20號住宿費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噸,用電8度,超額部分按國家規(guī)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收費項目必須是為方便在校學生基本學習和生活,提供由學生自愿選擇的正常教學活動以外的服務,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鄂價費〔2017〕1號嚴禁收取實習費、實訓費、耗材費、技能培訓費、校企合作費、軍訓費等費用。代收費主要包括:教材費、軍訓服裝費、學生居民醫(yī)療保險費、新生入學體檢費、非計劃免疫預防接種費、新(補)辦第二代身份證等項目。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備注:1.公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詳見宜昌市發(fā)改委門戶網站收費清單。2.民辦學校收費嚴格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鄂價費〔2017〕5號、宜發(fā)改費〔2018〕50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黃石
2021年秋季黃石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
幼兒園收費標準
1.本標準依據鄂價費〔2014〕95號、鄂價費〔2017〕74號和黃價費發(fā)〔2016〕67號、黃發(fā)改函〔2018〕9號制定。
2.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按學年制定和調整,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保教費按月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3.住宿費是指寄宿制幼兒園為自愿在園住宿的幼兒提供住宿服務收取的費用,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費。
4.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锸迟M應采取單獨核算的辦法,建立收支明細賬,按月向幼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5.伙食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除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和代收費項目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6.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突破規(guī)定的師生比擴大班級規(guī)模;不得“小學化”或使用小學教材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費、建設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不得以安全設備升級、配備保安人員為由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
7.幼兒入園后要求轉園或退園、因病等原因申請休學或因園方原因造成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后退還預收費用。
8.幼兒園應通過專欄、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按規(guī)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guī)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
1.本標準依據鄂價費〔2009〕247號、鄂價費規(guī)〔2011〕114號、鄂價費規(guī)〔2013〕215號、鄂價費〔2014〕95號、鄂政辦發(fā)〔2016〕14號、鄂價費〔2017〕5號和黃醫(yī)保發(fā)〔2021〕14號制訂。教科書及教輔材料依據鄂教幼高辦函〔2021〕9 號、黃教基〔2021〕22號核定。
2.伙食費據實收取,不得營利,學生進餐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校就餐。食堂營利和結余部分必須全部退還給學生。
3.學校向在校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非營利原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衡水400電話注冊費可以集中預收,按學期或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4.學校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wèi)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學校代收商業(yè)保險,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yè)保險。學校和老師不得強制學生統(tǒng)一著裝,不得強制學生訂購學生營養(yǎng)奶。小學生在校托管服務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學生家長自愿選擇,學校不得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開展收費培訓活動。
5.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按規(guī)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guī)定不符的,不得收費。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應和學校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一并公示。
普通高中收費標準
1.本標準依據鄂教財〔2006〕8號、鄂價費〔2009〕338號、鄂價費規(guī)〔2013〕110號、鄂價費規(guī)〔2013〕215號、鄂價費〔2014〕95號、鄂價費〔2015〕170號、鄂價費〔2017〕5號和黃醫(yī)保發(fā)〔2021〕14號制訂。教科書及教輔材料依據鄂教幼高辦函〔2021〕9 號、黃教基〔2021〕22號核定。
2.根據鄂教幼高辦函〔2020〕1號文件精神,高中一、二年級教材配套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根據需要在市場自行購買(教材出版發(fā)行單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不得選用、統(tǒng)一征訂或提供代購服務。
3.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在每學期末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及時結算預收的費用,并向學生家長公布收費支出清單。
4.公辦省市級示范高中名單:黃石一中、黃石二中、黃石三中、黃石五中、黃石六中、黃石七中、有色一中、大冶一中、大冶實驗高中、大冶二中、大冶六中、陽新一中。
5.民辦高中名單:黃石市慧德學校、黃石市育英高中、大冶華中學校、大冶市英才高中、大冶聚龍高級中學、陽新縣英才高中、陽新縣興國高中、陽新蘭天高中。
6.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按規(guī)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guī)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中職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1.本標準依據鄂價費〔2014〕95號、鄂價費〔2017〕1號和黃醫(yī)保發(fā)〔2021〕14號制訂。
2.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含縣鎮(zhèn))學生、城市涉農專業(yè)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yè)學生除外)。
3.民辦學校按年度制定或調整學費、住宿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4.公辦中職學校名單:湖北省機械工業(yè)學校、湖北城市職業(yè)學校、黃石藝術學校、黃石市體育運動學校、武漢工程職業(yè)技術學校鐵山分校、大冶中等專業(yè)學校、陽新縣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5.民辦中職學校名單:大冶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6.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按規(guī)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guī)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仙桃
2021年秋季仙桃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
幼兒園收費標準
一、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
省級示范2550元/生·學期、市級示范1900元/生·學期、市一級城區(qū)1600元/生·學期、市一級鄉(xiāng)鎮(zhèn)1400元/生·學期、市二級城區(qū)1400元/生·學期、市二級鄉(xiāng)鎮(zhèn)1200元/生·學期、市三級城區(qū) 1300元/生·學期、市三級鄉(xiāng)鎮(zhèn)1100元/生·學期。
上述保教費標準,嚴格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保教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分園區(qū)保教費參照主園區(qū)等級評定對應標準執(zhí)行。未評定等級的公辦幼兒園執(zhí)行市三級(城區(qū)、鄉(xiāng)鎮(zhèn))保教費標準,評定等級后,按對應的等級保教費標準收費。
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調整后,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突破規(guī)定的師生比擴大班級規(guī)模;幼兒園教育不得“小學化”或使用小學教材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費、建設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不得以安全設備升級、配備保安人員等為由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
三、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锸迟M應采取單獨核算的辦法,建立收支明細賬,按月向幼兒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伙食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除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和代收費項目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四、其他政策嚴格按照原省物價局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的通知》(鄂價費〔2017〕74號)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上級有新的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
五、幼兒園收費應嚴格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幼兒園應在開學前,通過專欄、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在招生簡章中應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
公辦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
來源:湖北發(fā)布、武漢市教育局、三峽商報、黃石發(fā)布、仙桃市發(fā)改委
宜昌求助熱線電話